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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互联网电视产业现状 “钢丝”难走

来源:中关村在线 作者:李洪涛
2010年08月04日11:45

  ●“钢丝”难走“平衡”难找

  之所以说互联网电视目前的处境像是“走钢丝”,主要是因为目前互联网电视的“平衡”很难找,一边是满怀期待的用户,另一边则是飘忽不定的政策面,另外前面提到的GoogleTV如果进入中国,对国产品牌的互联网电视会造成巨大的挑战。

  互联网电视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可以颠覆传统被动观看电视的模式,转而向个性化、定制化的电视服务,但我国目前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并不开放,根据国家广电总局于2009年8月14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厂商如果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当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大多数互联网电视厂商并不具备申请“互联网电视”牌照的资格,意味着将不能提供内容,而与取得牌照CNTV等媒体合作运营内容,又会增加互联网电视的成本,这个“平衡”很难拿捏。

  互联网电视另一个难找的“平衡”就在于内容的监管,相信前段时间曝出的“互联网电视”涉黄一事很多朋友都有所耳闻,这正是因为互联网电视的内容端出现监管不力导致的。如何让一个高度开放的互联网内容在应用到电视端之后,能够做到有效的监管的同时还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内容需求,这将是近期互联网电视企业和内容运营端要解决的当务之急。

  互联网电视出现之后,我国的传统电视广播体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于是出现了长达两年的“互联网电视”之争。广电总局全国广播电视内容负责监管,对互联网电视对传统媒体业务的冲击持打压态度,前面提到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就只颁发给了央视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旗下的百视通及华数3家公司,而作为互联网电视的生产企业,则处于没有内容可“合法”提供的尴尬境地,不少企业还曾“组团”上书国家相关部门反映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政策不满。广电此举原因很简单,如果互联网电视内容开放,对于传统媒体每年超过700亿元的广告收入,将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不过从另一个方面讲,广电总局增强对内容的监管,也是出于对防止盗版、色情等不良信息通过互联网电视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个下策。但不管怎么说,以目前的政策面来看,大坏境确实对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和三网融合不利。

  ●写在最后:

  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电视作为家庭娱乐的核心设备,也必然要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来提升自己,使之能够满足当前越来越多的个性化用户的需求。如果说在平板电视的产业布局中我国的电视企业没有优势的话,互联网电视或许是我们“打翻身仗”的好机会,无论从上市时间还是功能上,我们的互联网电视产品都不输给合资品牌,甚至比他们要更强大。不过我们也要正视Google、苹果这样的竞争对手,毕竟他们的研发实力和市场策略要领先我们。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政策面帮助中国的互联网电视快速成长,真正摆脱“走钢丝”的尴尬境地。

  

(责任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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