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的《恭喜四川发生大地震》这个帖子很早以前我已看过,看完之后与众网友一样表示了愤慨。今天网易首页登出了这样一则新闻《女孩写博辱骂地震灾民被拘留 写下深刻检讨》,让本人在愤慨谢亚不道德行为的同时多了一丝的惊讶。
闪电战神害怕进局子,所以借我一万个胆子也不敢为谢亚鸣冤叫屈,为她翻案。但是从骂四川灾民的辽宁女张雅被拘再到这个江苏女谢亚被拘,我们是不是应该坐下来好好反思一下无法可依的网络问题。
这几年以个人博客空间、论坛为主导的网络文化大肆兴起,草根队伍发展壮大。有人说网络的发展势必推动中国政治的发展。追查虐猫事件、披露宝马撞人事件、钉子户事件、打虎事件、韩寒博客链接日本成人电影事件、抵制法国支持奥运以及抗震救灾网络募捐等等一系列事件仿佛让沉闷、压抑的中国人寻找到了一个言论完全自由并且不用负责任的伊甸园。
如果网民表达的意愿仅仅停留于上面提到的正面言论,那么网络文化就不会存在问题。可惜了,网络毕竟是一把双刃剑。有客观求实就有矫情炒作,有晓之以理就有无理取闹,有纯洁善良就有肮脏龌龊,有文明善举就有恶语相加。单看到网络负面影响的人称网络为暴民的政治。
一个新生的事物肯定是不完善并备受争议的地方。网络文化也不例外,尽管一些论坛加大了审核力度,尽管网络警察将强了对网络的监管,但是如何去甄别网络文化的真与假、善与恶、好与坏、是与非是没有标准的。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所有的人对文化丧失了评判权与仲裁权,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解释。学术与反叛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区分,攻击性言论与公民言论的自由往往又是相冲突的。
很多人认为但凡私人空间都是自由不违法的,我不经要问了:博客空间是否属于公共空间?在日记上写淫乱的东西是个人的事,家里门没有锁淫秽日记被别人看见传播出去就违法了?博客究竟属于私人空间还是属于公共场所需要法律上的明文规定。
网络语言与现实语言是否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又是一个问题,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世界,网络人也是虚拟人。是否要用现实的法律去限制、规范虚拟的世界与虚拟的人?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有人说网络中的一些问题只是单纯的道德问题,我要又问了哪些是道德问题?有人说网络世界既要讲权利又要讲义务,哪些是网民的权利哪些是网民的义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事前不解释说明,事后追查责任是否不妥?一面讲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一面又没有准则的干预、制裁势必搞得人心惶惶,没有明文规定来约束网民的行为势必导致更多的问题层出不穷。
张雅被拘,谢亚被拘不只是给了这两个人教训,更是给了无法可依的网络一记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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