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卫视《海峡新干线》】国台办28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上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就国家工商总局研拟的《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外做了说明。
新闻发言人范丽青首先发布了一项对于台湾农民到大陆创业的利好消息。潘海民做介绍时指出,为了落实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国家工商总局研拟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